作为完美贤人品格的教育,作为属人卓越性的教育,自由教育就是让自己记起属人的卓越、属人的伟大。
——施特劳斯
作者从现今所谓“法学”入手,以法哲学或法理学的角度进入从早期史诗、悲剧、诗歌、散文和理论论著,尽可能真实地展现西方早期文明的“规范”意识,挖掘这个久已杳然无闻时代的一些鲜为人知的有趣思想,企望这些古老的“新”东西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启迪。具体来说,本书试图围绕一两个主要经典作家,即荷马史诗和赫西俄德,探讨一两个主要问题,即古代政治和法律的本来面貌及其现代启示,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等等。为了避免大而空的弊端,作者把这些问题主要落实到了themis的研究之上,从中,读者似乎会找到问题可能的答案,至少为答案的唤起准备了有益的基础。
前言
第一章 罪与罚
第一节 杀人罪
第二节 赔赎
第三节 和解
第四节 纷争的永恒性
第五节 法律与政治(附释:原罪与希望)
第二章 司法
第一节 自救与法律
第二节 Histor考辨
第三节 程序
第三章 誓与法
第一节 荷马史诗中的誓言
第二节 赫西俄德笔下的誓言
第三节 司法实践中的誓言
第四节 誓言、法律和自由裁量
第五节 法律至上主义
第六节 誓言的式微
第七节 小结
第四章 宗法
第一节 themis
第二节 神谕
第三节 神法
第四节 秩序
第五节 正义
第六节 惯例与不成文法
第七节 小结
后记